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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易多多用户协议

【XYDD-202305-001】

第一条 定义及解释

(一)“小易多多”平台(PC端网址:xiaoyiduoduo.com;移动端网址:m.xiaoyiduoduo.com;手机APP:小易多多)为“武汉睿才创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绑定的互联网平台。

(二)以下所称甲方包括“小易多多”平台(网址:xiaoyiduoduo.com)、武汉睿才创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三)用户:指通过甲方认证、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并在甲方网站注册成功,使用小易多多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为“乙方”)。

第二条 协议确认与接受

(一)乙方须完全接受并同意甲方的《小易多多用户协议》等相关协议和通知。因此,请乙方务必仔细阅读并确保完全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限制或免除责任的相应条款,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除非乙方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乙方无权使用甲方提供的服务。

(二)乙方注册成为甲方网站用户,即视为乙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和条款。自乙方注册成为用户之日起,该协议在甲乙双方间生效,双方均受该协议约束。

第三条 服务内容

甲方根据用户选定的服务事项及服务期限,可为用户提供的服务内容有:

(一)人事事务代理服务,根据用户需求为用户服务地区社保、公积金,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二)健康体检服务,用户可自由选择选定体检套餐内所覆盖的城市及体检机构完成体检。

第四条 用户注册

(一)乙方承诺完全同意《小易多多用户协议》的所有条款并在甲方网站完成注册程序后,即可成为甲方网站用户,享受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

(二)乙方为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若乙方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乙方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且甲方有权注销乙方的用户资格,并向乙方及乙方的监护人追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注册后,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接受乙方成为甲方用户。甲方接受乙方成为用户后,乙方将获得专有的用户名和密码。乙方成为用户且获得享受服务资格后,可以享受甲方向用户提供的服务。

(四)乙方在退出网站时的正确途径为:点击页面右上角“退出”按钮。

第五条 用户须知

(一)用户服务须知

1、社保、公积金服务

(1) 甲方向用户提供社保服务或社保、公积金服务,双方为委托代理关系。甲方与乙方(包括乙方委托服务人员)无任何劳动关系。乙方独立承担用工过程中的风险和责任。如因甲方服务社保、公积金而承担乙方的用工风险及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2)为了甲方更好地为用户提供服务,乙方应提供详尽、准确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服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社会保险基数、公积金基数、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服务地点),并保证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对所提交的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没有义务或责任核实乙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也没有义务或责任核实乙方或乙方与委托服务人员之间劳动关系及其他相关信息的真实合法性。

(3)乙方新增人员需按甲方流程填写资料,如因乙方未仔细阅读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参保月份错误及其他情形,导致乙方断保,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服务操作只能在首次新增时申请服务:在甲方支持服务的参保城市内,若乙方需要服务,则需在新增的同时进行操作,且需从当前可参保月份往前连续服务。在乙方新增服务完成后,甲方不接受乙方的服务申请。

(5)若乙方在甲方截止时间前,未进行续保操作并缴费成功,甲方将给乙方做减员处理,若导致乙方断缴,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如经社保局、公积金中心核实后发现乙方提供的用户信息有误(包括但不限于户籍信息),甲方将默认以社保局、公积金中心确认的正确信息为乙方参保,由此产生的差额费用,由乙方承担。

2、体检服务

(1)乙方购买体检产品后,可在“小易多多”平台上选择城市、体检机构进行预约体检。在提交预约后,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约日期体检的,应在预约体检日前2个工作日在“小易多多”取消预约,如果预约取消失败,须及时与小易多多在线客服联系处理。

(2)乙方需在体检套餐有效期内预约进行体检,如乙方未在所购买的套餐有效期内进行预约并体检,甲方将退回其套餐费用。如乙方另有体检需求,可在“小易多多”平台另行采购其他体检套餐。

(3)乙方在进行预约操作后,未依约到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经甲方核对后向乙方退还套餐费用。如乙方已至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登记,无论是否体检完毕,均视为已享受体检服务,不做退费处理。

(4)甲方提供体检套餐所标价格仅为甲方自定价格,与当地体检机构实际价格无关。

(5)乙方应根据甲方或者体检机构的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材料无任何审查义务,如因乙方提交的材料失实、违法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享受体检服务,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违法,甲方有权对此向有关机关进行披露,因违法材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参加体检后,体检机构给出的体检结果不代表任何甲方意见,甲方对体检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应及时更新用户信息以维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确保甲方与其联系畅通。如甲方通过乙方提交的联系方式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导致乙方在使用甲方服务过程中产生任何损失或增加费用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了解并同意,乙方有义务保证所提供联系方式的有效性,如有变更,应及时在甲方网站上更新,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三)乙方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注册密码并定期修改,以确保账号安全,避免造成损失。因乙方自身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当对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操作承担法律责任。

(四)乙方知悉并同意:

1、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乙方的用户名和密码,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服务人员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进行处理;

2、乙方确保退出网站时,以正确的途径、步骤退出。甲方对因乙方未能遵守本款规定而发生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对乙方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甲方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有权在提供服务范围内使用乙方提供的用户信息。

第六条 用户注销

(一)乙方注册成为用户后,连续三个月未登录进行任何操作的(乙方已购买甲方社保服务或社保、公积金服务、体检服务的除外),甲方将视为乙方不再使用此账号,甲方将对乙方的用户资格进行注销。若乙方需要重新使用甲方的服务,则需重新申请用户资格。

(二)乙方同意,若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符合本协议的约定,或乙方存在扰乱、破坏甲方网站或相关网站或利用甲方服务从事非法活动等行为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用户资格进行注销,同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三)乙方的用户名被注销后,甲方无义务保留与乙方有关的相关数据。

第七条 联系方式

(一)甲方以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用户与服务相关的重要信息,乙方至少应每隔15日登录甲方网站查看系统通知内容。乙方同意甲方以短信、电子邮件方式作为联系用户的主要途经,并承诺:同意甲方的有关通知只需公示、信息只需向用户发送短信或电子邮件即视为送达用户。

(二)甲方也可通过站内信/电话的方式与注册用户保持联络及沟通,乙方同意甲方通过站内信/电话向乙方发送包括用户信息、服务信息等相关联络信息。

第八条 用户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服务条款,按照甲方的提示、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并按照参保地社会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体检机构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提示提供必要的、准确的材料。

(二)乙方不得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破坏扰乱甲方网站以及其他相关网站,并尊重甲方及其它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三)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服务从事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等的行为。

(四)乙方应当保证至少每15日登录甲方网站的服务系统查阅甲方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和信息。

(五)由于部分地区的政策规定,社保缴交人员需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乙方需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向甲方支付残疾人保证金的相关费用。

(六)乙方根据所购买的服务遵守以下相应规范:

1、社保、公积金服务

(1)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总额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服务费、其他费用(行政/政策性收费,如工本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费用)。甲方无为乙方垫款的义务,若乙方未足额支付上述服务费用,甲方将对乙方(包括乙方委托服务人员)进行停保处理,由此造成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包括乙方委托服务人员)的各类社会保险待遇的申报或申领工作以及其他社保或公积金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关系存在而产生的生育津贴、生育报销、工伤保险待遇、失业金等相关社保福利)的办理,不属于甲方服务范围,乙方(包括乙方委托服务人员)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

(3)甲方在此告知:如乙方委托服务人员系处于医疗或生育报销期间的,乙方申请减员,需待相关社会保险待遇申报工作全部完毕之后方可申请减员。否则,“医疗或生育报销期间”的人员未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从而造成任何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此造成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及其他损失,乙方应就甲方的损失向甲方进行赔偿。

(4)如当地政府规定相关政策公布后重新核定缴费数额,参保单位仍需为乙方(包括乙方委托服务人员以及乙方已离职员工)服务差额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应的费用及时足额支付至甲方,甲方按照政府规定办理结算。本条规定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等原因而免除乙方的义务或责任。

(5)请乙方严格按照系统显示的截止时间前进行操作并支付费用,若乙方于截止时间之前已下单,但于截止时间后进行付款的,此订单视为无效,甲方将全额退还乙方费用,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健康体检服务

(1)体检服务费用包括体检费用、服务费用。甲方在乙方支付体检服务的服务费后向乙方提供服务,如乙方未支付或未全额支付服务费,甲方将不会提供服务。

(2)乙方授权甲方在为其提供服务范围内使用乙方的个人信息及其他信息。

(3)乙方应确保此次参检人员与所提供人员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因身份不符或乙方受检人员故意隐瞒既往病史导致结果错误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不得组织已确诊的各类传染性疾病患者,危重病情人员及各类具有重大疾病突发隐患的人员参加本次健康体检;对于高龄人员(六十岁以上)和行动不便的人员,必须由乙方派人协助体检,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意外,甲方不承担因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社保、公积金服务

1、甲方在收到准确齐全的材料及应付的款项后,按当地政策的规定及时为乙方申办各项社保和服务公积金。甲方为乙方社保、公积金申报成功后,乙方可享受相关社保、公积金待遇的时间以当地具体政策规定为准。乙方需明确知晓并同意,乙方付款日期不等于乙方委托服务人员的成功参保日期,乙方付款后至首次成功参保期间产生的医疗无法报销,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为乙方委托服务人员办理社保和服务公积金的,甲方负有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的责任。

2、乙方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的前提下,由于甲方原因未及时为乙方服务社保或公积金,如按当地政策能够服务,甲方将在次月为乙方操作服务;如按当地政策规定不能服务的,甲方将退还乙方相应费用。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赔偿乙方损失(赔偿额最高不超过甲方服务费的10倍)。

(二)健康体检服务

1、甲方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为乙方提供体检服务。因甲方工作疏漏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享受服务的,由甲方免费提供补检项目。

2、甲方推荐体检机构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体检门店停电,仪器设备维修,门店运营调整等),甲方会及时告知乙方及已预约该体检机构的员工,及时处理改约其他体检机构。

3、对于甲方在体检过程中知悉的乙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年龄、身份证信息等),甲方负有充分的保密义务,并且这种保密义务不受时间的限制。

第十条 责任和免责

(一)乙方违反上述第八条第(二)(三)款规定,导致第三方损害的,乙方应独立承担责任;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仍应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二)乙方违反上述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导致甲方因此承担法律责任或其他不利后果的,乙方应向甲方进行赔偿,并采取措施恢复甲方名誉。如触犯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甲方将向相关国家机关披露乙方的违法行为。

(三)乙方对其特有账号在甲方网站的所有操作行为负责,因乙方行为而产生任何责任和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申报社保基数、公积金基数与委托服务人员实际工资不符,少缴、漏缴社保、公积金导致行政机构向甲方进行处罚),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赔偿相关损失。

(四)乙方声明提交给甲方的信息均为真实、合法、有效的。如因乙方提供材料或信息不准确造成无法缴交社保、公积金,无法享受体检服务或给甲方及其它第三方造成损失等不利后果,最终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仅为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包括乙方委托服务人员)提供人事事务代理服务,服务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事务,乙方(包括乙方委托服务人员)是否符合参保条件、是否符合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以及享受何种标准的社会保险待遇等,均以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审核确定的结果为准。如因乙方(包括乙方委托服务人员)不符合参保条件、不符合享受社保待遇的条件以及其他法定或政策原因无法享受社保、公积金待遇的,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方原则上不为乙方(包括乙方委托服务人员)出具任何证明材料,乙方的所有社保缴交情况均能够在当地社保局网站上查询。如经双方沟通协商后,甲方协助乙方出具的任何证明材料均不能作为甲乙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如因甲方出具证明文件而承担损失,乙方应就相关损失向甲方进行赔偿。本条规定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等原因而免除乙方的义务或责任。

(七)不论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均不对由于互联网正常的设备维护,互联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暴乱,骚乱,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等而造成的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承担责任。

(八)因不同地区的社保政策存在差异,大部分地区存在“乙方当月新增的人员,不能对当月新增人员进行减员”的社保政策硬性规定。原则上,乙方当月新增的人员,不能对当月新增的人员进行减员。如果存在特殊情形,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方在必要时可修改本协议,本协议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甲方网站的网页上提示修改内容。如果乙方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乙方有权主动要求取消相关服务;如果乙方在甲方公布新协议内容后未取消相关服务,而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服务,则视为乙方接受服务协议的变动。

(二)乙方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自行申请终止用户资格以终止本协议。

(三)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以取消乙方的用户资格的形式终止本协议,并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1、本协议变更时,乙方明确表示并通知甲方不同意本协议变更的;

2、乙方提供的用户信息中的主要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不完整的;

3、乙方提供的联系方式甲方无法与乙方进行联系,且乙方在注册后的15日内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的;

4、乙方连续三个月未登陆甲方网站的;

5、乙方存在破坏扰乱甲方网站或相关网站等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的;

6、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服务从事非法活动的;

7、法律、法规、政策等的更新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8、其他可能导致本协议签订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一)本协议的生效、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特别说明

(一)乙方了解并同意如服务范围涉及甲方不能直接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委托其关联企业或授权机构提供该地区的服务项目。

(二)本协议中有关条款若被权威机构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相关协议的效力。

乙方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协议并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束。

武汉睿才创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小易多多用户隐私数据保护协议

《小易多多数据保密协议》是由杭州捷保有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易多多”)制订的,约定您和小易多多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有效协议,自您完成注册程序时成立并生效,本协议将全面约束和规制您与小易多多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请您在使用小易多多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人事事务代理及各类小工具等产品前务必事先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中的各条款,若您对本协议有任何不认同,可以选择不加入和使用本站;如您选择“同意”,本协议即刻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小易多多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和用途

(一)我们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

小易多多非常重视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在您使用小易多多各项业务的过程中,我们将基于以下目的收集您的一些信息,以便向您提供服务、改善我们的服务质量以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的规定:

1.基于国家实名制要求,您注册成为我们用户时;

2.提供基于《小易多多用户协议》项下具体服务所必须时;

3.小易多多网站升级、服务更新、安全性、需要时;

4.小易多多对整体用户数据进行分析和利用时;

5.基于使用小易多多社区发布评论、分享等信息时;

6.遵从和执行适用的法律要求,相关的行业标准或我们的政策。

(二)我们收集个人信息的方式

对于上述个人信息,大部分是由您主动向我们提供的,非经您授权许可我们无法主动获取您的个人信息。

为向您提供更便捷、更优质、个性化的产品及/或服务,努力提升您的体验,我们在向您提供的以下附加服务中可能会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如果您不提供这些信息,不会影响您使用小易多多的浏览、购买等基本服务,但您可能无法获得这些附加服务给您带来的用户体验。这些附加服务包括:

1、基于位置信息的推荐服务:我们会在您开启位置权限后访问获取您的位置信息,根据您的位置信息为您提供更契合您需求的页面展示、产品及/或服务。

2、基于相机/摄像头的附加服务:您可在开启相机/摄像头权限后使用该功能进行扫码用于登录、补充参保信息、添加银行卡OCR识别等功能,拍摄照片或视频用于评价、分享,以及特定场景下经您授权的人脸识别等功能。当您使用该附加功能进行人脸识别时我们会收集您的面部特征,且严格在经您授权同意的范围内使用,未来如我们拟使用您的面部信息为您提供其他产品及/或服务功能的,我们会再次与您确认。请您知晓,即使您已同意开启相机/摄像头权限,我们也仅会在您主动拍摄、录制、扫码等使用相机/摄像头时获取信息。

3、基于相册(图片库/视频库)的图片/视频访问及上传的附加服务:您可在开启相册权限后使用该功能上传您的照片/图片/视频,以实现补充参保信息、更换头像、分享社保政策、发表/分享评论或与客服沟通提供证明等功能。我们可能会使用包含您所上传照片或图片的评论信息。

4、基于麦克风的语音技术相关附加服务:您可在开启麦克风权限后使用麦克风实现与客服联系或与客服机器人实现语音交互,在这些功能中我们会收集您的录音内容以识别您的需求,或响应您的客服及争议处理等需求。请您知晓,即使您已同意开启麦克风权限,我们也仅会在您主动点击客户端内麦克风图标或录制视频时通过麦克风获取语音信息。

5、基于好友分享的附加服务:为提升您在使用我们产品及/或服务过程中的互动分享乐趣,使您可以与您的好友分享参保服务、社保政策,您可以通过微信、微博、QQ等方式分享。

6、基于存储权限的附加服务:我们向您申请获取此权限,目的是为了保障客户端的稳定运行。在您开启我们可读取/写入您设备存储的权限后,我们将自您设备存储空间内读取或向其中写入图片、文件、崩溃日志信息等必要信息,用于向您提供信息发布或在本地记录崩溃日志信息等功能。

7、基于电话状态的附加服务:我们读取您的电话状态是为了保障您的账户与使用安全,向您展示您可能感兴趣的信息,当您开启此权限后我们会读取您的设备识别码或者广告标识符。您理解并同意,上述附加服务可能需要您在您的设备中开启您的位置信息 (地理位置)、摄像头(相机)、相册(图片库)、麦克风(语音)及/或电话状态的访问权限,以实现这些权限所涉及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您可在您的设备设置或“进入小易多多APP-我的-系统设置-系统权限-系统权限详情”中逐项查看上述权限的状态,并可自行决定这些权限随时的开启或关闭。

请您注意,您开启任一权限即代表您授权我们可以收集和使用相关个人信息来为您提供对应服务,您一旦关闭任一权限即代表您取消了授权,我们将不再基于对应权限继续收集和使用相关个人信息,也无法为您提供该权限所对应的服务。但是,您关闭权限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您的授权所进行的信息收集及使用。

(三)我们收集个人信息的范围

小易多多向您提供社保、公积金服务的人事事务代理服务,故不可避免地需要存储您提供的该类业务相关的个人及参保数据,如您的姓名、民族、性别、电话、身份证号码、年龄、婚姻状况、所在城市、户口所在地、社保编号、公积金编号、户口类型、缴费城市、缴费月份、缴费金额、缴费明细等数据,并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将前述信息提供给关联企业或授权机构进行实际服务工作。我们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绝对不会将您的任何资料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四)个人信息用途

您授权并同意小易多多将收集到的您的个人信息用于以下用途:

1. 为您提供《小易多多用户协议》所述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事代理服务、完成订单支付等);

2. 对小易多多的各项服务进行改进;

3. 比较信息的准确性并与第三方进行验证,例如,将用户向我们提交的身份信息与身份验证的服务机构进行验证;

4. 向用户提供用户感兴趣的通知、营销活动及其他商业性电子信息;

5. 小易多多会对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可能会与公众或第三方共享这些统计信息,以展示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的整体使用趋势。但这些统计信息不包含用户的任何身份识别信息;

6.为保障您的账户及系统安全,当您联系我们或者提出售后、争议纠纷处理申请时,我们需要您提供必要个人信息以核验您的用户身份;

7.为您提供小易多多社区评论、问答等信息公开发布功能;

8. 经用户明确同意并授权的其他用途。

同时,我们通过以下措施努力保障您的隐私体验:

1.如您要删除您的参保信息,您可以在小易多多APP“社保-停保成员/服务社保”中选择删除;

2.如您不想接受我们给您发送的商业广告,您可通过短信提示回复退订或我们提供的其他方式进行退订或关闭;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通过与小易多多客服或官方服务电话联系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2.如果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明确同意;

3.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二、改变您授权同意的范围

您可以改变或者收回您授权我们收集和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的范围:您可以在“ 小易多多APP-我的-系统设置-系统权限-系统权限详情 ”中设置或改变您的智能移动设备的设置等方式给予、修改或收回您的授权同意。对于您无法直接通过上述方式设置的授权,您可以通过与小易多多客服或官方服务电话联系进行修改,但请注意,对于部分类型的个人信息,例如实现小易多多基本功能所必须的信息或者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所必需的信息,我们可能没有办法响应您改变授权范围的请求。

三、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请您充分知晓,尽管有上述约定,以下情形中,我们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无需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有关的;

4.出于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5.所收集的个人信息是个人信息主体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的您的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7.根据您的要求签订合同所必需的;

8.用于维护所提供的产品与/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产品与/或服务的故障;

9.为合法的新闻报道所必需的;

10.学术研究机构基于公共利益开展统计或学术研究所必要,且对外提供学术研究或描述的结果时,对结果中所包含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

11.根据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所收集的个人信息;

12.如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小易多多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所收集的个人信息;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个人信息安全性

小易多多十分重视保护所有使用小易多多产品服务的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小易多多会采用安全可靠的技术手段对以上全部数据进行存储(如匿名处理、多次加密、数据拆分等)。同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这些信息进行妥善保存,不会因为小易多多的技术原因发生信息泄密的情况。

除本协议和相关法律规定外,小易多多不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提供、出售、出租、分享或交易用户的个人信息,请您放心使用。

为尽可能地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小易多多提醒用户注意:

1.小易多多账号均有安全保护功能,请妥善保管用户的用户名及密码信息。小易多多将通过对用户密码进行加密等安全措施确保用户的信息不丢失、不被滥用和变造。尽管有前述安全措施,但同时也请用户注意在信息网络上不存在“完善的安全措施”,用户信息仍存在丢失 、被盗用的可能,非因小易多多过错发生上述情况,小易多多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小易多多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用户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小易多多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难以逐一告知用户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3.当小易多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出现停止运营的情形时,对用户的个人信息将做如下处理:

1)停止继续收集个人信息的活动;

2)将停止运营的通知以公告的形式通知用户;

3)对小易多多所持有的用户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五、我们如何使用cookies等技术

1.在用户未明确拒绝接受cookies的情况下,小易多多会在用户的客户端设定或取用cookies,以便用户能登录或使用依赖于cookies的小易多多服务或功能。小易多多使用cookies可为用户提供更加周到的个性化服务,包括推广服务。

2.用户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接受cookies。用户可以通过修改设置的方式拒绝接受cookies。但如果用户选择拒绝接受cookies,则用户可能无法登录或使用依赖于cookies的小易多多网络服务或功能。

3.通过小易多多所设cookies所取得的有关信息,将适用本条款。

六、终止服务

如果您不希望接受小易多多提供的人事事务代理服务,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选择停用:

a. 登录小易多多APP

b. 进入“客服咨询”服务

c. 点击进入“人工客服”

d. 与人工客服进行账号信息核对

e. 信息核对无误后确认终止账户

七、协议修订

因各地关联企业或授权机构导致的人事事务代理服务随时会出现变更、暂停、中止或终止部分或者全部的代理服务,因此,小易多多有权根据需要修改、增加或删减本协议,如您在协议修改后继续使用我们的人事事务代理服务,则视为您已仔细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并同意接受修改后的服务协议及各类规则。

针对以上服务的变更、暂停、中止或者终止,小易多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法律法规

本协议未尽事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地社保局、公积金中心相关业务规定办理。如需制定补充协议,其法律效力同本协议。

九、联系我们

如您对本政策内容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您可通过小易多多客服或小易多多官方服务电话4001184900与我们取得联系,您亦可通过小易多多官方邮箱eshebao@fairhr.com反馈您遇到的问题,我们将在15天内回复您的请求。

本协议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杭州捷保有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

小易多多社区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的维护小易多多社区秩序,维护良好的社区氛围,小易多多团队(“小易多多”或者“我们”)将依据《小易多多用户协议》和本规定中的条款对小易多多注册用户和发布在小易多多社区版块的内容进行管理。就本规定而言,“您”是指通过小易多多认证、在小易多多网站注册成功并使用小易多多服务的用户。

您在注册并访问使用小易多多时,即表示您已经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本规定的全部条款,本协议即对您与我们产生法律拘束力。

您确认,在您完成注册或以其他方式实际使用小易多多时,您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请停止注册并停止使用小易多多,否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一、本规定范围

本协议的缔约方为使用小易多多及相关服务的用户(简称“您”)与小易多多及服务提供商杭州捷保有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域名为:www.eshebao.cn )(简称“我们”)之间,就您注册、使用小易多多所约定的规定。

二、本规定细则

(一)所有有意的降低内容质量、伤害社区氛围的行为(下称「破坏」)都是不能容忍的。我们会优先发出警告并给予您改正自己不当行为的机会,但不表示我们在采取任何措施前必须首先发出警告。我们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您发布的内容、暂停或终止您使用小易多多的权利等。

(二)您确认,在您完成注册或以其他方式实际使用小易多多时,您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请停止注册并停止使用小易多多,否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在小易多多平台进行业务消费(包括社保业务、测评业务等);

(三)您在访问小易多多时,应当对以您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一切可能因社区活动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义务。相应地,您应了解,使用小易多多及服务可能发生来自他人非法或不当行为(或信息)的风险,您应自行判断及行动,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四)您的帐号和密码由您自行负责保管,您应高度重视对账号与密码的保密,在任何情况下不向他人透露账号及密码,使用用户端密码而发生的行为均视为您的行为。;您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您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请及时联系小易多多客服,但对于因此造成的损失,我们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您停止使用本产品或服务时,我们有权自行对账号相关内容及信息以包含但不限于删除、屏蔽等方式进行处理,且无需就此向您承担任何责任。

(五)为了保证小易多多及服务的安全性和功能的一致性,我们有权不经向您特别通知而对产品或服务任何部分及其相关功能进行变更、升级、修改、转移。该等行为均不视为我们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六)积分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清零? 超过6个月未登录小易多多APP的用户,所有获取的积分将会被清零。

三、服务使用规范

(一)您在使用社区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 不得利用社区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4. 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名誉权、肖像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5. 严禁发表与论坛宗旨无关主题、与主题无关回复、上传与内容无关图片;

6. 严谨发表、传播设计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等他人未公开的私人信息;

7. 严禁破坏社区公共秩序、侵害社区利益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社会公德或侵犯其他用户、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其它行为。

(二)如您在使用小易多多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我们将有权终止用户服务,并由您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四、ID管理和回复规则

(一)凡您的ID中出现如下信息者,小易多多有权予以收回或注销:

1.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头衔注册;

2.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3.恶意注册与其它网友网名相近、易造成误解的;

4.不文明、不健康信息;

5.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信息;

6.其它法律法规以及社区规定的禁止规定中包含的信息。

(二)您不得利用本社区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违反国家宪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1.发布带有任何有联系方式的网络创业、网络兼职、刷Q币以及非真实性中奖信息;

12.内容包含带有任何联系方式的学历职称代办,专业代做试题,作业,论文等题目以及售卖考试答案等信息;

13.发布任何带有联系方式的银行卡代办、买卖发票、非法彩票等信息;

14.以马甲形式或恶意攻击他人,群攻他人辱骂、人身攻击的;

15.其它扰乱社区言论秩序的内容。

五、不当回复处理规定

您同意并接受,我们有权对您使用服务的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并采取下列相应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删除信息、中止或终止服务,及向有关机关报告。

1.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回复,在不需要解释的情况下,社区管理人员有权删除当前回复。

2.屡次违反社区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在不需要解释的情况下,社区管理人员有权禁止您的社区回复权。

3.凡同时在多个文章回复广告的ID(超过五篇文章),社区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您的前提下永久禁言或清空其ID及所有数据。

4.在社区中有非法商业行为或公然发表猥亵、反动、和个人攻击性的回复及不良ID,社区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屏蔽您的论坛发言权、清空ID等处理。

5.任何人在社区中制作、复制、回复本规定所列内容之一的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本社区应依据有关规定要求有关责任人赔偿本社区的损失,并责令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所有被封ID其帐户一切虚拟货币(一般指积分)不予任何流通、交易和结算,;登录不再获得积分,签到、点赞、转发、评论等功能禁止使用。 首次违规封禁帐号签到、点赞、转发、评论功能7天;若再次出现违规行为,限制期限会加长或永久封禁。

六、免责声明:

(一)您使用小易多多时,须明确同意您使用小易多多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您自己承担;因您使用小易多多社区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您自己承担,小易多多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依照相关规定,小易多多社区已经对部分敏感字样进行了过滤。

(三)对于因地震、山洪、雷电、台风等自然灾害、电磁干扰、火灾、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或小易多多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小易多多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您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四)您理解,我们不能随时预见和防范所有的技术风险以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病毒、木马、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第三方服务瑕疵、第三方网站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服务中断、不能正常使用以及其他类似情况。您需要配置您自己的计算机设备、网络设置、计算机程序等,以访问和使用本服务。您应为您的设备自行配置防毒程序。

七、其他

(一)ID管理和回复规则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以及各版版规。

(二)小易多多所有注册用户观点均不代表小易多多立场。

(三)未经小易多多的授权或许可,任何注册用户不得借用小易多多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将小易多多作为从事商业活动的场所、平台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媒介(包括以促销、免费等活动载体为网友提供服务以达到商业推广为目的的变相广告行为)。禁止将小易多多内容社区用作从事各种非法活动的场所、平台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媒介。

1.(四)您同意并理解,本规定解释权归小易多多所有,并保留有实时修改补充的权利。若您在本规定更新后继续使用小易多多的,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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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4日 · 资讯分享 · 1161人阅读

  更新时间:2022年1月29日

网点名称行政区地址社保卡申领、挂失和解挂、补卡、换卡、领卡、变更信息、激活可提供申领、补换社保卡即时制卡服务的网点越秀支行越秀区梅东路60号首层√√小北路支行越秀区东风中路439号越秀城市广场首层编号103-2、106单元√√盘福路分理处越秀区盘福路79号101商铺√杨箕支行越秀区中山一路泰兴直街50号金迪大厦迪美阁首层√达道路支行越秀区达道路13号首层√登峰支行越秀区麓景路6号101房峻峰大厦首层√王圣堂支行越秀区广源西路43号√瑶台支行越秀区瑶台大街2号√荔湾支行荔湾区花地大道中路89号首层√√周门支行荔湾区周门北路38号协晟大厦首层√√东鹏支行荔湾区东漖北路702号首层√茶滘支行荔湾区花蕾路28号首层之2√东塱支行荔湾区环翠北路1号A01铺√鹤洞分理处荔湾区鹤盛路245、247、249、251号√中山七路支行荔湾区中山七路68号首层前段√河沙支行荔湾区桥中北路1号C108铺√西塱支行荔湾区西塱麦村南约45号√海中分理处荔湾区海中南约2号√山村分理处荔湾区山村龙湾路2号之一√海北支行荔湾区龙溪中路55号首层之34、35铺√中市分理处荔湾区中市外约新街九巷1号104房√葵蓬支行荔湾区葵蓬洲东约10号√中烟分理处荔湾区东沙街南漖环翠南路98号A27、A28、A29√大沙岛支行荔湾区桥中南路204、206、208、210、212、214号√龙溪分理处荔湾区龙溪路蟠龙工业区23号C区1栋首层√花地支行荔湾区荣兴路2号(花地大厦首层1号)√金融街支行此网点于2021年8月20日起临时停业,需办理社保卡业务和已办补换未领卡请移盘福路分理处办理(盘福路分理处地址:盘福路79号101商铺)荔湾区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95号首层√龙津西路支行荔湾区龙津西路313-317号,313号之一至之三,315号之一至之四,317号之一至之三首层√站西支行荔湾区站西路12号大楼北边首层√海南支行荔湾区增南路赤岗路口商住楼1-7号至10号√增滘支行荔湾区增南路390号首层√南方支行荔湾区芳信路17号首层右侧√联星支行海珠区昌岗中路171号首层√√新滘中路支行海珠区龙潭村南约万年东街1号首层自编之1号√海珠湖支行海珠区新滘中路173号√珠江帝景支行海珠区赤岗北路18号首层自编A08商铺√泰沙支行海珠区凤怡街2号101房、4号101房√五凤支行海珠区新港西路立新街25、27号101、104房√鹭江支行海珠区鹭江西街1号首层√康南支行海珠区凤和村康乐南新街95号首层√龙潭支行海珠区龙潭村南约西街5号√三滘支行海珠区南洲路729号1008号、731号1009√西滘分理处海珠区南洲路万华北街1号68-4铺√赤岗支行海珠区新港中路452号首层102号铺√沥滘支行海珠区沥滘村东街4号√江南西支行海珠区江南西路紫山大街34号103房√庄头支行海珠区翠宝路176号首层自编1019号√宝岗支行海珠区宝岗大道242号101房√大塘支行海珠区敦和路83号首层√土华支行海珠区土华村华洲路189号√坚真支行海珠区聚德南路2号首层√赤沙支行海珠区赤沙村赤沙路35号√仑头支行海珠区仑头村环村南路11号101房自编01号商铺√小洲支行海珠区小洲村瀛洲北路67号自编1号√滨江东支行海珠区滨江东路901号101房、102房√怡乐支行海珠区江怡路325号首层自编之一√瑞宝支行海珠区聚源新街2号自编之1√小港支行海珠区万寿北路万联街5号、7号102房√石溪支行海珠区石溪村南社街1号之七√华洲分理处海珠区土华路1号一层南区√江燕支行海珠区江燕路58号商铺√沙溪支行海珠区泰沙路93号之二√北山支行海珠区北山村北山大街1号102√凤浦支行海珠区新港东路黄埔村村口3号之一至之五√会展新城支行海珠区石榴岗路新晖街12号首层商场√敦和分理处海珠区敦和路103号102铺√晓港湾支行海珠区江晓路27-31号首层101、102、103、104铺√琶洲支行海珠区琶洲蟠龙新街1号首层自编07、08号、18号、19号√广州大道南支行海珠区广州大道南859号101房√√逸景翠园支行海珠区华盛南路196号101房、198号101房√龙洞支行天河区龙洞环村南街6号D1栋之一√√华夏支行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信合大厦首层√√猎德支行天河区珠江新城海文路39号首层√员村支行天河区东圃镇程界村内√凤凰苑支行天河区珠江新城海安路凤凰苑首层B101、B102、B103√渔沙坦支行天河区沙河镇渔沙坦村内√元岗支行天河区天河区沙河镇元岗村委门前√珠江新城支行天河区黄埔大道109号之二√棠东支行天河区东圃镇棠东村内√车陂支行天河区东圃镇车陂村√岑村支行天河区岑村圣堂大街31号A01√棠下支行天河区东圃镇棠下村内√冼村支行天河区中海璟晖华庭(自编A6-A10栋)(裙楼及地下室栋)1层117号房√小新塘支行天河区东圃镇新塘南约村口大街23号√三溪支行天河区广州石溪村永宁街23号√前进支行天河区桃园路15号101房自编之三√吉山支行天河区东圃镇吉山村新路街18号√柯木塱支行天河区沙河镇柯木塱村内√翠竹支行天河区龙洞直街68号√长湴支行天河区天河区长湴村南大街25号√体育东支行天河区天河北路366号首层C、D房√林和支行天河区华庭路4号首层101房√东盛支行天河区棠德路龙盛花园首层1号√黄村支行天河区东圃镇黄村石桥头1号√珠村支行天河区东圃镇珠村内√银利分理处天河区沙太路银利街81号首层√石东支行天河区员村一横路怡景大街163号√大观分理处天河区大观中路新泰街新塘联合公司宿舍C栋负一层29-35轴线区间铺位√天河支行天河区龙口西路335号首层√√石牌支行天河区石牌东路139号首层之1√天河公园支行天河区棠下上社第二工业区2号南侧1号房√中山大道中支行天河区中山大道中152-178号高地大厦首层自编6-9号铺√软件园分理处天河区软件路11号D栋一层东侧105室√黄埔大道支行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86号√银河支行天河区沙太公路268号银河大酒店首层√东圃支行天河区东圃一横路2号√华景支行天河区华景北路279号104、105房√棠涌支行此网点于2021年9月28日起临时停业,需办理社保卡业务和已办补换未领卡请移至新市支行办理(新市支行地址:机场路1300号)白云区新市路新街77号√白云支行白云区黄石西路466-472号一至三楼√√华通支行白云区人和镇鹤龙六路101号√西城支行此网点于2021年12月16日起临时停业,需办理社保卡业务和已办补换未领卡请移至松北支行办理(地址:松北村松北街30号)白云区增槎路331号102、202房√横滘分理处白云区西槎路横滘大道51、49号125铺√同德分理处白云区西槎路上步路2号商铺5-6√罗冲围支行白云区螺涌村螺涌正街3号大楼首层√金沙洲支行白云区金沙街环洲三路金域蓝湾二期19-26号首层商铺√鹅掌坦分理处白云区西槎路鹅掌坦大街2号101房√槎龙支行白云区西湾路槎头自编一号√大岭分理处白云区江高镇神山大岭南岭√石龙分理处白云区石龙村神石路45号√神山支行白云区神山镇神山大道西路128号√五龙岗支行白云区广从七路800号√钟落潭支行白云区钟落潭镇钟升东路5号首层自编101-103号商铺√新和分理处白云区广从九路1239号√清河分理处白云区人和镇清南路18号√小塘分理处白云区江高镇小塘村东门南路2号√江同支行白云区江高镇夏花三路√江高支行白云区江高镇江同路120号√√江村支行白云区江高镇江村环村2路92号√大沥分理处白云区太和镇大沥东路111号√穗丰分理处白云区太和镇穗丰路199号√太和支行白云区太和镇朝亮中路43号√谢家庄分理处白云区太和镇广从三路274号√石湖支行白云区太和镇村前路13号√秀水分理处白云区人和镇广花路2号2层01铺√横沥分理处此网点于2020年9月14日起临时停业,需办理社保卡业务和已办补换未领卡请移至凤和分理处办理(凤和分理处地址:人和镇鹤龙7路450号)白云区人和镇横沥村30号√凤和分理处白云区人和镇鹤龙7路450号√明星分理处白云区人和镇明星南路一巷2号√华西支行白云区新机场人和安置区华西路89路√陈洞分理处白云区良田良沙路3451号√广从支行白云区广从五路513号√良田支行白云区良田良沙路291号√中和分理处白云区广从五路121号√白沙支行白云区良田白沙商贸城√竹料支行白云区竹料大街108号之一101铺√太和中路支行白云区太和镇太和中路94号102铺√广源分理处白云区松柏东街26号一楼√夏良支行白云区龙归旧广花路龙归段南胜路1号首层√大源支行白云区太和镇大源中路156号√棠溪支行白云区三元里大道1231号√萧岗支行白云区新市镇萧岗村塘边大街33号√机场路支行白云区机场路112号南座首层√新市支行白云区机场路1300号√沙涌北分理处白云区沙涌北村前大街3号5-6铺√律师大厦支行白云区启德路38号C栋104、105、112、113铺√大朗支行白云区石井镇大朗村大朗中路18号√东平支行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路22号首层√环滘支行此网点于2021年9月11日起临时停业,需办理社保卡业务和已办补换未领卡请移至夏茅支行办理(夏茅支行地址:石井镇夏茅村夏茅大街自编18号)白云区石夏路环滘路口1号√黄边支行白云区黄边北路63号嘉禾创意产业园1106、1107号商铺√江夏支行白云区黄石街江夏村委综合大楼首层√滘心支行白云区石井镇滘心村√张村支行白云区石井镇石潭路88号√石井支行白云区黄石西路51号√白云新城支行白云区石井镇黄园路3号首层√鸦岗支行白云区石门街鸦岗村牌坊北侧鸦岗楼一楼01铺√南岭分理处白云区太和镇龙归竹仔园龙岗路1号金铂广场√北太分理处白云区太和镇龙归管理区柏塘村柏塘一路23号√龙湖分理处白云区石井镇龙湖村龙湖路30号√云景支行白云区白云大道北1400号首层√庆丰支行白云区石井街庆丰村纺织城第二期首层C-112号商铺√清湖支行白云区新石路自编388号H128商铺√金钟支行白云区柯子岭景云路20号√林安支行白云区太和镇大源北路116号√岗贝路分理处此网点于2021年3月23日起临时停业,需办理社保卡业务和已办补换未领卡请移至棠溪支行办理(棠溪支行地址:三元里大道1231号)白云区岗贝路138号(自编32号)√望岗支行白云区望岗村望岗工业园南面工业一路38号√沙太分理处白云区京溪路230号首层√尚城支行白云区黄石北路97、99号√三元里支行白云区抗英大街57号之二√新苑支行白云区广园西路瑶台西街325、327号A、B铺√红星支行此网点于2021年12月16日起临时停业,需办理社保卡业务和已办补换未领卡请移至庆丰支行办理(地址:石井街庆丰村纺织城第二期首层K1-12号)白云区石门街石沙路322号0111号铺√嘉龙分理处白云区望岗路荷木岭街1号√云城分理处白云区新市街齐富路自编888号齐富大酒店首层东侧√白云南村支行白云区太和镇龙归管理区南村中路70号√空港经济区支行白云区人和镇江人三路1253号√√沙贝支行白云区金沙街沙凤一路177号112铺√松北支行白云区松北村松北街30号√凰岗支行此网点于2021年4月21日起临时停业,需办理社保卡业务和已办补换未领卡请移至槎龙支行办理(槎龙支行地址:西湾路槎头自编一号)白云区石井街凰岗村107国道侧凤凰大道1号首层之二√潭村支行白云区石井街潭村东大街83号√西湖支行白云区人和镇江人二路209号√水沥分理处白云区江高镇水沥村√双岗分理处白云区江高镇双岗村√双龙支行白云区太和镇兴太一路18号米龙商贸城√叶边分理处白云区江高镇叶边村√汉塘支行白云区人和镇汉塘村√雅湖分理处白云区人和镇鸦湖村√矮岗分理处白云区人和镇矮岗村√高增分理处白云区人和镇高增村√龙塘分理处白云区竹料龙塘村√永兴支行白云区龙兴西路128号√远景支行白云区远景路174号√朝阳支行白云区石门街朝阳村亭石北路243号√马岗支行白云区石井街马岗东大街14号√鹤边支行白云区新市镇鹤边村√嘉禾支行白云区嘉禾街道百花岭北街万和购物广场(106国道)2层√均禾支行白云区均禾街广花二路1号√新科支行白云区新市镇新科村自编1号√小坪支行白云区石井镇小坪村小坪中路8号√夏茅支行白云区石井镇夏茅村夏茅大街自编18号√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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